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6〕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校已完成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共计1885人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特别困难1448人、困难320人、一般困难117人。
为做好精准资助,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档资助,国家助学金上级拨款按人均1850元/学期的标准下发,共计348.725万元。根据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计算,现将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进行公示:特别困难2100元/学期,困难1650元/学期,一般困难1250元/学期,合计371.67万元,其中差额22.78万元由学校垫资资助。
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我校本科生助学金等级金额根据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2026年秋季学期与去年同期标准保持一致。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7日—202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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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2026年11月5日